6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鎮原縣錦都樺盛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慶陽食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米香醋(甜醋),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隴南盛銘副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武都花椒鍋巴(麻辣味),其中大腸菌群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敦煌市皇寶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杏皮茶(代用茶),其中霉菌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敦煌市農墾情干果店銷售的、標稱敦煌市敦墾果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杏皮茶,其中霉菌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金昌市創匯一供應鏈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隴味醬肉,其中大腸菌群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敦煌市敦煌超市銷售的、標稱敦煌市敦墾果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杏皮茶,其中霉菌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霉菌屬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廣泛存在,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敗變質,破壞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價值,在食品中還可能產生霉菌毒素。霉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被霉菌污染導致;也可能是生產環境中存在霉菌或產品包裝不嚴,存儲、運輸條件控制不當導致。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菌落總數超標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6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問題,分別為蘭州市城關區和平路綠之園水果批發部銷售的香蕉,其中噻蟲胺、聯苯菊酯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甘肅祥華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毛芹,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蘭州市城關區果樂滋水果店銷售的香蕉,其中噻蟲嗪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蘭州市城關區榆中街菜市場一樓王會水果攤銷售的蘋果蕉(香蕉),其中吡蟲啉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嘉峪關攀果地水果店銷售的沃柑,其中聯苯菊酯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蘭州市西固區西部市場雒六德蔬菜攤銷售的豇豆,其中噻蟲嗪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是新煙堿類中的一種殺蟲劑,是一類高效安全、高選擇性的新型殺蟲劑,具有觸殺、胃毒和內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樹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蟲、葉蟬、飛虱等害蟲的殺蟲劑。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噻蟲胺在香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香蕉中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噻蟲嗪是具有觸殺、胃毒和內吸作用的殺蟲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香蕉中噻蟲嗪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會導致噻蟲嗪的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嗪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也有一定影響。
聯苯菊酯,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對多種葉面害蟲有效,對某些種類的螨蟲也有效,屬于擬除蟲菊酯類性農藥。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聯苯菊酯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聯苯菊酯在柑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
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排查原因等措施來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