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審,也稱為第一方審核,由組織自己或以組織的名義進行,審核的對象是組織自己的管理體系,驗證組織的管理體系是否持續的滿足規定的要求并且正在運行。
它為有效的管理評審和糾正、預防措施提供信息,其目的是證實組織的管理體系運行是否有效,可作為組織自我合格聲明的基礎。是對所策劃的體系、過程及其運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進行系統的、定期的審核,保證管理體系的自我完善和持續改進的過程。
按照內審程序規定,制定年度審核計劃,確定內審的實施月份。內審應覆蓋質量管理體系所有過程、部門和場所,每年至少一次。
1、年度內審策劃
按照內審程序規定,制定年度審核計劃,確定內審的實施月份。內審應覆蓋質量管理體系所有過程、部門和場所,每年至少一次。
如下特殊情況時可增加內審頻次:
當合同要求或客戶需要評價質量管理體系時;
當機構和職能有重大變更時;
發現嚴重不合格而需要審查時;
第三方審核認證或監督審核前;
最高管理者提出要求時。
2、成立內審小組
根據內審活動目的、范圍、部門、過程及日程安排,最高管理者授權成立內審小組。
3、編制內審實施計劃
按照年度內審計劃安排的月份,編制內審日程計劃,在編制內審實施計劃時編制人應與各內審員及被審核部門負責人確認時間的安排是否合理,如有問題,及時調整計劃。
審核實施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1)內審的目的、范圍、起止日期;
(2)依據的文件;
(3)本次審核的主要內容和時間安排:
(4)內審員分工。
4、編制內審檢查表
審核前內審員應根據分工編制檢查表,檢查表要求:
(1)應突出審核區域的主要職能,選擇典型關鍵的質量問題應覆蓋質量管理方面的全部職能,包括本公司客戶的一些特殊要求。
(2)使用一段時間后形成相對穩定內容,作為標準檢查表,為以后內審提供參考。
5、通知內審
內審前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受審部門,內審實施計劃應得到受審核部門負責人的確認。
6、首次會議
現場審核前應召開首次會議,由審核組全員和受審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參加,會議由內審組長主持,與會人員應簽到,會議時間以不超過半小時為宜。
首次會議召開的主要內容:
(1)向受審核部門介紹審核組成員分工;
(2)聲明審核范圍、目的和依據;
(3)簡要介紹實施審核所采用的方法和程序;
(4)在審核組和受審核部門之間建立聯系;
(5)宣讀審核計劃,澄清審核計劃中不明確的內容。
7、現場審核
現場審核是使用抽樣檢查的方法尋找客觀證據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審核員的個人素質和審核策略、技巧可以得到充分的發揮。
稱職的審核員會在輕松自如并使受審核方口服心服的情況下,完成審核任務。
8、末次會議
現場審核結束后應召開末次會議,內審組長主持,審核組全員和受審核部門相關人員參加并簽到。
末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1)重申審核范圍、目的和依據;
(2)審核說明;
(3)宣讀不合格項報告;
(4)提出糾正措施要求;
(5)宣讀審核意見,說明審核報告發布時間、方式及其它后續要求;
(6)審核總結。
末次會議應有記錄,并保存。
9、內審報告
末次會議結束一周左右,內審組長應對本次審核的不合格報告進行匯總、分析,并最高管理者提交《內部審核報告》。
不合格項報告作為附件,分發給各相關部門。
10、跟蹤審核
審核組應對糾正預防措施情況進行跟蹤,驗證,并及時向最高管理者反映跟蹤、驗證狀況。并在緊接著的下一次審核時,對實施的實施情況及效果進行復查評價,寫入報告,實現審核閉環管理以推動連續的質量改進。
在任何組織中從審核得到的真正益處最終來自“自身”的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