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防止或最大限度的減少發生食品欺詐的風險,規定食品欺詐防護流程及脆弱性評估內容方法,有效控制食品欺詐脆弱性,確保食品安全和所有的產品描述和承諾合法、準確且屬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產品的生產、儲運、銷售以及消費者使用過程中食品欺詐脆弱性識別、分析及控制。
3、職責
3.1 總經理全面組織、協調、控制食品欺詐防護工作。
3.2 HACCP小組組長全面負責食品欺詐脆弱性的識別、分析和控制。
3.3 HACCP小組成員為食品欺詐預防小組成員,參與食品欺詐脆弱性的識別、評估。
3.4 各部門負責其職責范圍內的食品欺詐脆弱性控制工作。
4、基本要求
4.1 食品欺詐類別及定義
4.1.1 錯誤標簽即標簽說明書欺詐,如:
a. 生產日期信息不真實,造成消費者使用過期產品;
b.標簽及宣傳材料帶有治療及功效的說明,誤導消費者。
4.1.2 供應商供貨質量隱滿、欺詐,造成公司產品質量隱患如:
a. 原料種植中農藥過量使用,土地污染,導致所供原料農殘超標,重金屬超標,影響公司食品安全。
b.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中添加違禁食品添加劑,導致食品中重金屬及其他質量隱患。
4.1.3 原材料防護不到位,運輸過程被污染
4.2 食品欺詐脆弱性評估
4.2.1 收集信息
為了全面識別、評估食品欺詐脆弱性HACCP小組人員需要收集充分的信息,信息主要來源于行業協會、政府部門、企業標準、采購技術標準、供應商等相關方、顧客或客戶要求、第三方檢測機構等。
4.2.2 食品欺詐脆弱性評估
HACCP小組根據收集的信息對公司所有原物料及相關過程進行脆弱性評估,識別潛在的脆弱環節,以評定食品欺詐的潛在風險;脆弱性評估時應考慮以下內容:
a. 食品欺詐(不符合或者替代)的過往歷史(主要參照《151種非法食品添加物黑名單》和官方通報的非法添加物);
b. 通過食品鏈進入原物料及相關過程的難易程度;
c. 識別食品欺詐(常規測試)的難易程度。
4.2.3 食品欺詐脆弱性評估規則
4.2.3.1 食品欺詐(不符合或者替代)的過往歷史(H):在過去的歷史中,在公司內外部原物料有被檢測不符合或者替代的情況記錄。
a. 風險等級高-多次有被檢測不符合或者替代的記錄;5次以上,5分,4次,4分。
b. 風險等級中-數次被檢測不符合或者替代的記錄;3次,3分,2次,2分。
c. 風險等級低-幾乎沒有被檢測不符合或者替代的記錄。1次,1分,未檢出過,0分
4.2.3.2通過食品鏈進入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及相關過程的難易程度(Y):通過供應鏈接觸到原輔材料料、包裝材料及相關過程的難易程度。
a. 風險等級高-在供應鏈中,較容易接觸;3-5分
b. 風險等級中-在供應鏈中,較難接觸到;2分
c. 風險等級低-在供應鏈中,很難接觸到。0-1分
4.2.3.3 識別食品欺詐(不符合和替代常規測試)的難易程度(S):識別不符合和替代常規測試的復雜性。
a. 風險等級高-無法通過常規測試方法鑒別出原物料的不符合和替代;5分
b. 風險等級中-鑒別出原物料的不符合和替代需要較復雜的測試方法,無法鑒別出低含量的不符合和替代;
c. 風險等級低-較容易和快速的鑒別出原物料的不符合和替代, 檢測精度高。
4.2.3.4 等級分數評判結果判定(P=H+Y+S):
a. 0-5 分為低風險,可忽略不計的原料,不必采取行動;
b. 6-10 分為中風險,不大可能摻假的原料,有新的信息時要再評估;
c. 11-15 分為高風險,極有可能摻假的原料,需要采取措施控制。
4.3 食品欺詐脆弱性控制措施
在食品欺詐脆弱性高風險的情況下,應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應的保障措施(適用時)和測試流程。
4.3.1標簽說明書欺詐控制措施
a. 生產日期打印嚴格按要求打印,嚴禁提前打印,質檢員每天進行檢查;
b.標簽及宣傳材料設計嚴格按《食品安全法》、《廣告法》的要求進行審查,標簽由品管部負責審查,宣傳物料由品牌部負責審查,嚴禁帶有治療及功效的說明,誤導消費者。
4.3.2 供應商供貨質量隱滿、欺詐控制措施:
4.3.2.1原料農殘,重金屬質量控制。
(1)建立合格供方評價標準,合格的方可列入供方名單。
(2)與供方簽訂質量標準和質量保證協議。
(3)到貨質量驗證,對農殘、重金屬指標進行檢測,合格方可入庫,不合格拒收。
4.3.2.2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中添加違禁食品添加劑控制。
(1)建立合格供方評價標準,合格的方可列入供方名單。
(2)與供方簽訂質量標準和質量保證協議。
(3)供方提供合格檢測報告,至少每年兩次。
(4)對供貨產品進行塑化劑、重金屬指標不定期抽檢。
(5)每年到供應商處飛行檢查1-2次
4.3.2.3 物流運輸過程產品防護不到位,運輸過程被污染。
(1)建立合格物流商評價標準,合格的方可列入合格物流商名單。
(2)與物流商簽訂運輸協議,增加食品安全的要求。
(3)定期組織物流商培訓,加強物流商食品安全的意識和安全防護措施。
(4)車輛檢查,檢查不合格的運輸車輛嚴禁承接運輸任務。
(5)建立物流商評價機制,不符合要求的淘汰,選擇優秀物流商。
(6)每年到物流商處跟蹤物流發貨1-2次
4.4食品欺詐脆弱性控制文件的建立與實施
公司建立的《食品欺詐預防計劃》覆蓋公司HACCP體系范圍內的所有的產品,并且由責任部門結合公司的HACCP計劃實施。
4.5食品欺詐脆弱性控制文件的確認與驗證
HACCP小組/食品欺詐預防小組每年至少一次,對食品欺詐脆弱性的控制措施進行確認和驗證,確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4.6食品欺詐脆弱性的更新
4.6.1 每年由HACCP小組/食品欺詐預防小組負責對食品脆弱性欺詐評估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修訂,執行《文件控制程序》。
4.6.2 當出現以下情況,應及時更新所識別的風險:
所用主要原材料及包裝標簽發生變化,相關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或公司接受的其他要求發生變化。
5、相關文件及記錄
《文件控制程序》